長官不是不喜歡你的設計,是他看不懂:公部門過稿卡關的三個真相

公部門過稿為什麼那麼難?那天中午十二點多,承辦突然敲我開一場臨時會議。她第一句話是:「不好意思,就是突然跟你開這個會,對,然後就是針對我們目前這款海報……」

同一個案子裡,其他幾樣素材送上去幾乎是一次就過,過得還蠻快的。只有這張海報,改了好幾輪還在原地打轉。如果你也接過公部門的設計案,應該很熟悉這種感覺:你不知道到底哪裡不對,對方也講不太出來,只能說「就是覺得不夠清楚」。

那通電話講了二十三分鐘,我拿到的東西比一版新設計還值錢。結論是這樣的:公部門過稿卡關,多數時候不是風格問題,而是可讀性問題。長官往往沒有特定的審美偏好,他的審核標準只有一個——把自己當成一個路過的民眾,站遠一點看,能不能在幾秒內看懂重點。這篇會談三件事:怎麼分辨卡的是內容還是視覺、怎麼從退稿裡挖出對方沒說出口的規則,以及「同時交兩版」為什麼能讓卡住的案子往前走。

長官不是在評你的設計,他是在替一個路過的民眾看這張海報。


先分清楚:卡的是內容,還是視覺?

我自己早年遇到反覆退稿,第一個反應都是「文案是不是太多了」,然後開始砍字、砍項目。那通電話裡,我也是先提了這個方向:資訊量會不會太大?要不要把幾個大項減少一點?

承辦的回答讓我停住了。她說內容部分長官都已經沒有問題,每個大項下面的說明也就十個字左右,真的不多。「只是因為我們對於那個設計的視覺還是會有些疑慮。」

這是很關鍵的一次分流。內容過了、視覺沒過,跟內容沒過、視覺過了,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修法。前者你動文案是白費力氣,甚至會把已經通過的東西改壞、再送一次審。後者你把版面做得再漂亮也沒用。

所以我會建議你,收到「不夠清楚」這種模糊回饋時,先問一句很土但很有效的話:「內容的部分長官有意見嗎?還是主要是視覺?」

這句話會逼對方把兩件事分開講。多數承辦其實心裡有答案,只是沒有人請他分類。


公部門過稿的規則,藏在退稿的抱怨裡

那通電話裡最有價值的,其實是幾句聽起來像閒聊的話。

第一句:他們徵詢過所有專業同仁的意見,回饋集中在標題的漸層色看不太清楚、字體是彎曲的所以看不出來、整個視覺看過去停留不明顯。

第二句更關鍵。承辦說,前一天她跟副主管在聊,副主管把兩個版本的紙本放著,然後拉很遠去看,就覺得好像看不懂了、不知道重點在哪。她接著補了一句:這些長輩看東西的時候,都會拉得很遠再看。

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一直以為的審核標準,跟實際的審核標準差很多。

兩種審核標準對照:我以為長官有美感偏好,實際上他站在民眾角度、把紙本拉遠了看
我以為的審核標準公部門過稿的實際標準
長官有自己的美感偏好,要猜對風格長官通常沒有風格偏好,只要「一眼看懂」
設計評的是這張圖好不好看評的是一般民眾看不看得懂
在螢幕上放大檢查細節把實體拉遠了看,看不懂就是不行
資訊太多要砍字字可以留,但字要能被讀到
退稿是風格不合退稿多半是可讀性不足

承辦後來講了一句我覺得很值錢的話,大意是:他們其實沒什麼風格啦,不然也不會過那麼快,主要是他們都站在一般民眾的角度去看。

你看,這就是規則本身。它從來不會出現在需求單上,只會藏在退稿的抱怨裡。

所以我現在的做法是:每次退稿,我都會把對方的抱怨逐句抄下來,然後試著把它翻譯成一條可執行的規則。「字看不清楚」翻譯成「標題不做漸層、不做彎曲變形」;「拉遠看不懂」翻譯成「交稿前自己先把稿子縮到兩成大小看一次,讀不懂就不要送」。

這件事其實有公開的參考基準可以對照。政府單位近年推的無障礙與高齡友善資訊設計原則,講的也是同一件事——對比度、字級、資訊層次,而不是好不好看。有興趣可以看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高齡友善素材上的公開資料,方向會更清楚。

這招不是萬用的。如果你的客戶是本來就有品牌手冊、有明確視覺規範的單位,規則早就寫在文件裡,你照做就好,不需要考古。真正需要考古的,是那種說不出自己要什麼、但看到就知道不對的客戶——而公部門有很高比例屬於這一種。


定位換了,設計標準就得跟著換

那通電話還揭露了另一件我不知道的事:這張海報的定位已經被改掉了。

原本的設定,是給合作的店家張貼。但主管重新定位之後,它變成一份比較通用的衛教素材,可以發給長者據點、社區活動中心、長照日照,甚至職場。原因很實際——店家未必願意在店裡貼一張衛教海報。

定位一改,設計的評分標準就整個換了。原本的主要觀看者是上門的顧客,現在的主要觀看者是據點裡的長輩。

長輩需要的是高對比、高飽和度、字大而且清楚。我先前自己提的一版插畫風,線條比較細、顏色比較淡,在原本的定位下可能還行,放到新定位就完全不適合——那一版最後沒有被採用,我也請設計師停掉那個方向。

被退的提案不一定是白做的,只要你從中換到一條標準。

我不會說被退稿完全不痛。但這一次讓我學到:提新風格之前,先問一句「這次長官在意的是什麼」,成本比事後重來低太多。

更重要的是,定位這種事對方不一定會主動同步給你,因為在他心裡那是內部決策,跟設計無關。可是對你來說,那是評分表整張換掉。

所以每次案子拖久了、或是中間換過窗口,我都會回頭確認一次:這份東西最後是要給誰看的?在哪裡看?這兩個問題問一次三十秒,可以省掉一輪重做。


雙版策略:給長官一個可以退的選項

這一次最漂亮的一步棋,其實是承辦下的,不是我。

她說,除了照新的參考版面重做一版之外,可不可以也針對現有這一版做修正——人物改瘦一點、加上正在吃東西的動作、把彎曲的標題字改成正常的、放大一點。

理由講得很直白:她想給長官一個新版本,再加上一個微調過的舊版本。如果長官不喜歡新版,「他至少還有舊的版本是他曾經看過的」,有得比就會覺得可以了。

這件事我後來想了很久。表面上這只是多做一版的工,實際上它處理的是審核者的心理成本

一個長官如果只拿到一個新方案,他要嘛接受、要嘛退回;退回就是再等一輪。但如果他手上有兩個選項,他做的就不是「通過或不通過」,而是「選 A 還是選 B」——後者容易太多了。

公部門過稿卡關時的四個動作:先分流、翻譯抱怨、確認定位、雙版策略

這跟報價時要給承辦「一個可以說服長官的說法」是同一個邏輯:你真正要處理的,往往不是案子本身,而是案子以外的那條決策鏈

當然,雙版不是每次都該做。如果案子時程很趕、或是單價很低,多做一版的成本你自己要吃掉。我的判斷是:當這個案子已經卡了兩輪以上,多做一版的成本,通常會低於再卡一輪的成本。


送稿前的五個自我檢查

  • 這次退稿,卡的是內容還是視覺?我有沒有直接問過對方?
  • 對方抱怨的每一句話,我有沒有翻譯成一條可執行的規則?
  • 這份東西最後要給誰看、在什麼距離看?定位中途有沒有改過?
  • 我把稿子縮到兩成大小、拉遠一點看,還讀得懂重點嗎?
  • 這個案子卡幾輪了?值不值得同時交兩版,讓對方從「過不過」變成「選哪個」?

總結:公部門過稿要的不是好設計,是一眼就懂的設計

接公部門的設計案,最容易走進的死巷,是把退稿理解成品味問題,然後開始猜長官喜歡什麼顏色。多數時候他什麼都不喜歡也什麼都不討厭,他只是站在民眾的位置上看,看不懂就退。

所以真正該練的不是猜品味,而是三件事:把內容與視覺的問題分開、把抱怨翻譯成規則、在對方難以決定時給他兩個選項。這三件事做熟了,你會發現公部門過稿的速度變快,而且對方會越來越願意把內部的真實狀況告訴你——那才是長期合作的開始。

常見問題

公部門過稿一直被退,是我的美感不好嗎?

不一定。多數公部門承辦與長官並沒有特定的美感偏好,他們的審核標準是「一般民眾看不看得懂」。所以退稿常常是可讀性問題,例如標題做了漸層或變形、字太小、視覺焦點不明確。建議先問清楚卡的是內容還是視覺,再決定要改哪裡。

怎麼知道長官到底想要什麼風格?

直接問通常問不出來,因為他自己也講不出風格詞彙。比較有效的方法是把對方每一次的抱怨逐句記下來,翻譯成可執行的規則,例如「拉遠看不懂」就等於「交稿前先縮小到兩成檢查」。累積三到五次退稿,你就會有一份這個單位專屬的規則清單。

同時交兩個版本,會不會顯得我沒有主見?

如果兩版都有明確的設計理由,反而會顯得你懂決策流程。雙版的價值在於把長官的決定從「通過或退回」變成「選 A 還是 B」,降低他的心理成本。不過這招適合用在已經卡過兩輪以上的案子,第一次提案還是建議聚焦一個方向。

設計給長輩看的素材,要注意什麼?

三個重點:高對比、高飽和度、字大且清楚。另外要記得長輩看紙本習慣拉開距離,所以檢查稿件時不能只在螢幕上放大看,要把成品縮小、拉遠再讀一次。細節小字可以保留,因為海報的第一功能是吸引目光,有興趣的人自然會走近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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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取材自一場真實的專案會議,內容為求真實但已去識別化處理,文中不提及具體單位、人名與案名。分享的是可以複製的方法,不是特定客戶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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